加拿大新的穩定幣框架將要求發行方以高品質流動資產維持1:1準備金、向加拿大銀行註冊,並向持有者提供面值贖回。這些規則透過C-15法案中的《穩定幣法》引入,預計在12至18個月的監管制定期後於2027年生效。
財政部於2026年3月31日公布該框架,為穩定幣發行方建立三項核心要求。首先,每個發行方必須向加拿大銀行註冊,並持續遵守由中央銀行監督的審慎要求。
其次,發行方必須以穩定幣參考貨幣計價維持1:1的高品質流動資產準備金。準備金資產必須至少等於所有流通穩定幣的面值,由參考貨幣或經核准的流動資產組成,並與合格託管機構存放,與發行方及託管機構的其他資產分開。
第三,發行方必須公布贖回政策,並保證以參考法定貨幣進行面值贖回。這項要求與Circle對其1:1支持代幣的做法相呼應,其中完整的準備金支持是維持持有者信心的核心。
議會的立法摘要增加了進一步的義務:發行方除非列入加拿大銀行的公開登記冊,否則不得營運,且必須至少每月提交報告。這些報告和登記要求使加拿大銀行能夠持續了解穩定幣市場,而非僅依賴定期審計。
該框架專門針對法幣支持的穩定幣,而非所有數位資產。算法穩定幣、加密貨幣抵押代幣及其他數位資產類別不在其範圍內。
若國內及國外發行方向加拿大人提供法幣支持的穩定幣,無論直接或間接,均受涵蓋。這種域外管轄權意味著離岸發行方無法僅透過在其他司法管轄區營運同時服務加拿大用戶來規避合規。
一項重要限制:該框架僅監管非金融機構的發行。銀行及其他聯邦監管的金融機構發行穩定幣時,仍受其現有監管體制約束。交易和交易所活動也保持在現有證券監管機構的監督下,使該框架保持狹義地專注於發行層面。
這種區分對更廣泛的加密產業而言至關重要。隨著市場活動持續升溫,發行監管與交易監管的分離意味著上架符合加拿大規範的穩定幣的交易所不會在此特定框架下面臨額外要求。
儘管該立法已獲得御准,但穩定幣框架尚未完全運作。財政部預計監管制定流程自2026年初起需要12至18個月,預計生效日期為2027年。
在此過渡期間,將起草並最終確定涵蓋準備金組成細節、託管機構資格、報告範本及執行機制的配套法規。服務加拿大人的發行方應將此期間視為準備時間而非寬限期。
準備金隔離、合格託管機構規則、公開登記冊及月度報告的組合,創建了一個優先考慮贖回可靠性的合規框架。若穩定幣發行方倒閉,由獨立託管機構持有的隔離準備金旨在保護持有者不會失去資金的取得權。
加拿大的做法補充了其現有的《零售支付活動法》,並使該國與其他加強穩定幣監管的司法管轄區並列。隨著全球加密政策討論在各場合轉移,加拿大框架為各國如何選擇監管數位資產與傳統金融的交叉點增添了另一個參考點。
對於目前在沒有正式加拿大註冊的情況下營運的發行方,2027年時間表提供了明確的合規路徑,但也是一個截止日期。那些無法滿足準備金、託管及報告標準的發行方,一旦框架生效,將需要停止服務加拿大用戶。
免責聲明: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財務或投資建議。加密貨幣及數位資產市場具有重大風險。在做出決策前請務必自行研究。

